各市(地)开放大学、县级开放学院(电大分校):
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准备工作,现就本学期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申报招生计划事宜通知如下。其中新增专业开设情况以总部审批结果为准。
一、申报范围
2025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范围为所有拟招生市(地)开放大学、县级开放学院(电大分校)。
二、申报新增招生专业
黑龙江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拟招生专业133个(含方向),其中:高中起点本科专业6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41个(含方向)、专科专业86个(含方向)。具体情况见附件1。
各学习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组织能力在省开大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总部规定自主选定招生专业,确保申报新增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省开大将加大对学习中心综合办学能力和教学支撑能力的检查,完善学习中心的监督机制。
(一)新增专业申报流程
按照《关于开展招生管理改革的通知》(国开招〔2017〕1号)要求,总部根据申报单位和专业类别的不同,对新增招生专业实行备案或审批。系统内学习中心申报新增招生专业在省开大已开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的,由省开大审核,上报总部备案处理;新增专业为省开大未开设的,按照审批方式上报总部处理。
以下新增专业情况由省开大审核,上报总部备案:
系统内学习中心新增省开大已开设的招生专业。
以下情况由省开大审核上报总部审批:
1. 学习中心申报新增专业为省开大未开设招生专业;
2. 新增招生非总部牵头建设专业,须得到该专业建设单位的同意;
3. 申请新增护理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护理(专科)、药学(专科)专业,原则上须提供省级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
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需要审批的,须提供拟新增专业办学条件、拟新增专业师资表等材料,填写拟新增专业汇总表(学习中心编码、学习中心名称参照《2024年学习中心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6))等材料上报至省开大,由省开大审核后交至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审批。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其他要求见下文“材料要求”。
(二)材料要求
拟新增专业为省开大未开设招生专业,还须对照新增招生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系统可查询培养方案以作参考,并参照附件5提示撰写),提供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新增招生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即《国家开放大学开设专业教师配置情况》(盖章PDF版)
四、申报招生计划
1.各学习中心要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市场生源调研,综合调研情况、办学能力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学习中心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黑龙江分部各学习中心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4),填写时参照《2024年学习中心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5)填写学习中心编码、学习中心名称,实际招生数等信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单个学习中心每学期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50人。
2.总部将根据各分部的教学支撑能力、往季招生规模、申报计划数、学费拖欠情况、往年教学检查结果及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等因素统筹下达招生计划。在总部招生计划总盘子范围内,招生计划向本科专业倾斜,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审批。
4.2025年春季学期,省开大将继续严格监控各学习中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学习中心需严格执行。
5.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办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申报要求
1.新增省开大已开设专业,申报材料只需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新增专业为需审批专业,除汇总表外,还需提供拟新增招生专业师资情况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盖章PDF版),拟新增招生专业办学条件(盖章PDF版),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等,发送至省开大招办邮箱。
4.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2:00,文件以“学习中心名称+2025年春招生计划”命名;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6:00,材料以“学习中心名称+2025年春新增专业材料”命名并打包。请各学习中心在截止日期前发送申报材料。
5.所需材料已按工作类别制作申报材料包在招生工作群预通知中发送。
6.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根据各分部、相关学院申报情况,确定并印发2025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开放大学招生办办公电:0451-86356778
黑龙江开放大学招生办邮箱:hljfbzsb2023@163.com
附件: 1.黑龙江开放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拟招生专业
2.XX学习中心2025年春拟新增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3.国家开放大学开设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
4.XX学习中心2025年春拟招生计划分配表
5.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模块及填报要求
6.2024年学习中心报名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开放大学
2024年12月17日